網路捐贈
❶ 什麼是網路捐贈
就是在網上捐款唄
❷ 「羅爾事件」後該怎樣看待網路捐款
網路募捐性質如何認定?
在深圳羅爾網路捐贈事件中,僅依靠個人和一家沒有慈善資質的公司發布的兩篇微信文章,就在幾天內募集到200多萬元捐贈款。這讓人見識到國內網路捐助的蓬勃力量。
中國慈善聯合會發布的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個人捐贈達到169.30億元,其中,個人小額捐贈(單筆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下)的總額從2014年的58.6億元上升到75億元。而國內主要網路捐贈平台共籌款9.66億元,較2014年增長127.29%。
然而,快速增長的網路慈善卻常常「遇人不淑」。去年6、7月間,4歲南京重病女孩柯某獲648萬余元捐款,但其父母卻被質疑濫用捐款,有數十名網友以涉嫌「詐捐」的名義報案,要求返還善款。
公眾號、朋友圈等社交圈中,時常會遇到各類求助信息,有的是患病求醫療費、有的是貧困求學費……感動之下,動手轉發或解囊相助的很多,但當事人如此募捐是否合法?信息發布方是否需要具有相關資質?
「按照慈善法的規定,個人進行公開慈善募捐,應當與慈善組織合作。」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說,個人和不具有慈善資質的公司在自己的平台上發布具體個人的求助信息屬於「個人求助」,而非慈善法規定的慈善募捐,法律並不禁止個人求助。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授楊思斌則認為,個人求助是在有限空間內進行的私人行為,但是通過互聯網公眾號轉發就帶有了公共性,而「羅爾事件」中小銅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並非慈善組織,本身沒有公開募捐資格,該公司的行為是否屬於「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要由執法部門根據事實來認定。
信息披露怎樣避免「魚目混珠」?
「羅爾事件」之所以遭遇輿論圍剿,是由於部分重要信息未向公眾披露。互聯網時代,網路慈善最怕信息失實失真。記者梳理近年來網路上出現的多個網路募捐熱點事件發現,輿論都在聚焦信息的真實性。
信息披露不充分。比如「羅爾事件」中,羅爾只提及女兒的遭遇、妻子長期沒有工作、父親得重病等信息內容,而未披露其家庭有房有車,以及白血病女兒的治療費用情況。
無中生有說假話。去年8月,廣西防城港市一女子利用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謊稱家人遇難,不僅騙取了數千網民同情,還詐騙近10萬元捐款。
部分真實但「借雞生蛋」。去年10月,安徽利辛女子李某自稱下班路上為救女童而被惡犬咬成重傷,收到數十萬善款。後經調查,李娟其實是在男友的狗場被咬傷的。從「見義勇為」到「騙捐善款」,輿論嘩然。
家有難事向社會求助無可非議,但前提是信息披露必須真實。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勝柱說,「羅爾事件」表面上看是信息不對稱、溝通不暢通等問題,實則暴露了現有募捐體系缺乏必要的信息證實機制,仍待規范。
艾瑞咨詢分析師李超認為,網路募捐突破了傳統募捐的時空限制,傳播快、影響大、互動強、效率高,可及時有效地為受助者排憂解難。但網路的虛擬性和開放性使得募捐信息真假難辨,這就需要提供空間服務的網路平台具有較高的甄別募捐信息真偽的能力,在信息發布前進行核實驗證,讓受捐者盡量披露更多的個人真實信息資料,並及時公布資金的使用情況。
呂勝柱表示,根據國家網信辦2015年發布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平台要對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如果網路平台出現詐騙、誹謗等事故,平台如未能提供溯源用戶的實名信息,要承擔相應責任。隨著網路募捐的普及與社會慈善需求的擴大,募捐平台的數量也將越來越多。對於網路募捐平台的管理,宜從事前逐步發展到事中事後監管,比如對於網路募捐的信息公開與操作規范制定硬性要求,對接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監管如何平息「花錯錢」焦慮?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7.4%的受訪者曾通過網路平台參與過捐款,僅28.5%的受訪者信任網路捐款中的慈善組織或募捐個人,62.4%的受訪者擔憂網路募捐存在詐捐、騙捐的潛在風險。
今年慈善法實行後,民政部通過了首批13家慈善互聯網募捐平台。在不少法律界專家看來,13家「正規軍」之外,不少帶有慈善籌款性質的網路互助平台,以及利用微信朋友圈、網路論壇等形式發起的「個人求助」行為等,均面臨資金監管公信力缺乏的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類似案例共同點是「個人求助」者發布信息後,常利用個人賬戶接收善款,在缺乏第三方監督制約的情況下,即使求助的情況如病情屬實,也可能面臨質疑。
近年來,發展迅速的網路互助平台也面臨這樣的尷尬:資金善款流向缺乏公信力的第三方監管。在當前行業仍缺乏監管細則的情況下,不少網路互助平台的資金監管常受到網友質疑。保監會於11月發布消息稱,網路互助平台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及相應風險控制能力,其資金風險、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難以管控,容易誘發金融風險。
螞蟻互助創始人廖曉平說,網路互助平台多處於經營灰色地帶和監管真空地帶,希望監管部門推進設定行業行為准則,制定相關監管規則,對潛在風險進行管控。
「網路募捐是個新生事物,希望這次事件成為相關制度完善和成長的契機,更好監督和管理網路募捐資金的使用。」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蘭金說。
❸ 請問法律上如何定義網路捐助
實話說,抄這個算是打法律的擦邊球,現在網路管理法不是很完善。
我看了下,貌似沒有類似的條款。
不過,有2條你必須注意:
1、不能以「捐助」來出售YIN穢信息!
2、注意不要鬧到「非法集資」的地步——數目太大,或者是影響太大,就會這樣——反正現在不健全,什麼話都只是上頭一句話。
最後就是,很多網站都有「榮譽會員」,都不算是經營性質的。
如果你採取這種模式,那是OK的,放心吧!
❹ 有什麼平台能在網上捐款
騰訊公益,微博公益等大的平台均支持網上在線捐款,非常的方面。
註:網內上捐款一定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平容台。
❺ 對於網路捐贈我們能怎麼做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慈善法的出台,將會給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帶來一個『暖春』。專」「中國的網路屬捐贈,九成以上是在移動端進行的,網路的捐贈之路還應更寬些。」「不讓『郭美美們』毀了善良事業,公開透明是唯一出路!」回答不易,如果幫到您了還望採納,祝您生活愉快謝謝
❻ 怎麼在網上發起捐款
在網來上發起捐款的方法源很多,筆者例舉幾個如下:
方法一,在自己的扣扣群里發起內部捐款,讓親戚、朋友、熟人等為資助對象捐款;
方法二,在當地的論壇發起狷狂的帖子,並讓親戚好友去評論點贊,保持帖子一直活躍在網頁前端;
方法三,向新聞網頁求助,讓他們幫忙登則愛心捐款新聞;
方法四,尋找當地誌願者團隊,讓他們幫忙,這個應該是最有效的,因為志願者團隊比那裡事業單位的辦事人員要積極的多,他們都是傳愛天使。
最後,要記住,不管是採用哪種捐款方法,都要註明日期時間和捐款賬號、聯系方式。同時讓他們捐款的時候發個簡訊過來,做好登記。畢竟很多人還是希望自己捐款後可以被人知道,這樣也能留個好名聲。
❼ 你知道哪些網路公益活動
公益從字面的抄意思來看呢是為了公眾的利益,它的實質應該說是社會財富的再次分配。公益活動是指一定的組織或個人象社會捐贈財物,時間,精力和知識等活動。公益活動的內容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知識傳播,公共福利,幫助他人,社會援助,社會治安,緊急援助,青年服務,慈善,社團活動,專業服務,文化藝術活動,國際合作,等等。
公益精神就是願意為改善「公域」部分而奉獻努力的精神。
公益活動幾乎都是由單位組織的,義務植樹、義務大掃除、青年志願者、獻血、捐款/捐物是很常見的公益活動。
社會公益事業是中國優良傳統的延續,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在眾多取得豐裕經濟收益的成功企業家中,逐漸涌現出一批富有社會責任感和公益道德心的人。他們重新思考生命的意義,重新定義企業使命。他們以企業家的才能去做慈善家,以公民的責任去做公益活動家,由此參與社會的自我治理,從而復興和深化民間公益傳統。他們身體力行「經世濟民,以人為本,義利兼顧」的經營之道,因而取得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贏。
在他們的眼中,公益,是每個企業必盡的責任;公益,是每個企業家應有的良知。
❽ 怎麼樣求助網路捐款
首先申請paypal網上帳號
,然後在各大上 募集捐款的倡議書,
並把網上帳戶公布,等待熱心人捐款。
❾ 民政部對網路募捐平台有什麼規定
《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應當在民政部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發布公開募捐信息,並可以同時在以本慈善組織名義開通的門戶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動客戶端等網路平台發布公開募捐信息。
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成立後,對慈善中國全國慈善信息平台進行了迭代升級,開發了移動端頁面,優化辦事服務流程,推動實現慈善信息全國一網可查。
(9)網路捐贈擴展閱讀:
個人求助不屬於《慈善法》規制的范圍,但對於個人求助在公開募捐平台上發布也沒有禁止性的規定。主要是平台要做好風險提示。
個人救助是《慈善法》立法中一個非常有爭議的問題,按照法律規定,個人求助不屬於《慈善法》規制的范圍,個人求助信息也就不屬於慈善募捐的公開信息。
但是對於個人求助,《慈善法》也做了開放式的規定,可以在媒體上發布這種信息,但是媒體應該履行相應責任,要向社會公眾進行風險提示,告訴公眾這不屬於慈善募捐的信息,信息的真實性要由發布的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