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游戲審核
❶ 國家關閉網路游戲版號的審批
標記一下時間19/2/19
目前抄來說襲的情況是總署的審批已經在開始了3個月左右,已批準的最新一批游戲現在是18年7月受理的,首先題主的問題到了這個階段已經沒有疑問了。
網路游戲版號的審批不是永久關閉
國家這樣做的目的不是打算要徹底封禁游戲行業
未來我們還能不能玩到游戲或者新游戲呢?
這個需要分開來說,未來肯定能玩到新游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總署目前的後台提交還未開放,也就是新申請的游戲走到市局之後會有一定滯後才能提交到總署,預計會在4月份之前版號的受理完全走上正軌,但還是會有前期積壓版號排隊的情況,所以新游戲能玩是能玩到,就是不會像以前一樣的速度,而且審核對游戲的標准也會不一樣,市場渠道上新的游戲玩家也會逐步感受到不同。
❷ 廣電總局是怎麼審核游戲的,審核方式
廣電總局審批游戲?
沒有吧~~
游戲不是文化部審批的嗎?
廣電總局只是審批電視節目而已(好像電影也是他們審批的說)吧~~~
至於你說的怎麼去審批嗎~~
當然是先看游戲簡介(故事情節什麼的)~確定思想取向是否健康(不健康的直接X掉)
然後在看游戲界面是否色情血腥(他們自有辦法,總之會一個不漏的合諧掉)
對了樓主,您問這個是不是懷疑他們的方式
懷疑也沒辦法
中國就是這樣~~
❸ 網路游戲公司需要審批嗎
肯定是需要的
❹ 網路游戲究竟誰審批
版署:未經授權部門自設審查 干擾管理程序
摘要:有的部門未經國務院授權,自設網路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路游戲審查,造成重復審批,干擾了正常的管理程序。
在玩家苦等了40餘天後,網易終於在昨日發出公告稱游戲開服已經進入最後環節,網易也希望讓大家盡快游戲,不過仍然需要政府批准。(點擊查看)玩家紛紛對游戲審批程序和時間發表看法。
《南方周末》撰文中也提到「現在審查一款游戲比審查電影還復雜,工商、稅務、團中央、婦聯全在其中,根本就是小題大做。」(點擊查看)
新聞出版總署應該也察覺到了此事的重要性,於是發出《通知》,其中提到有的部門未經國務院授權,自設網路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路游戲審查,造成重復審批,干擾了正常的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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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新聞出版總署《通知》原文:
新聞出版總署近日下發《關於加強對進口網路游戲審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網路游戲出版服務的前置審批和對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網路游戲作品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與進口網路游戲相關的會展交易活動。
《通知》說,網路游戲出版服務業經過多年的規范引導,取得了快速發展,總體情況是好的。但是,近一個時期,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非法企業通過互聯網大肆傳播色情暴力等不良游戲作品;有的企業未經審批擅自出版運營進口網路游戲;
有的境外機構打著技術輸入的幌子,在相關展覽、會議中大量推廣、演示未經審批的境外游戲作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有的部門未經國務院授權,自設網路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路游戲審查,造成重復審批,干擾了正常的管理程序。
針對上述情況,《通知》指出:新聞出版總署是唯一經國務院授權負責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進口網路游戲的審批部門,任何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網路游戲出版運營服務,必須經新聞出版總署進行前置審批,取得具有網路游戲出版服務范圍的互聯網出版服務許可證,未經審批許可,擅自從事網路游戲出版運營服務的,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任何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進口網路游戲作品,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審查批准,一律不得在境內提供出版運營服務;在境內舉辦各種游戲的會展交易節慶活動中,凡涉及境外游戲作品的展示、演示、交易、推廣等內容的,必須按進口網路游戲審批規定,事先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查批准,違者將依法予以取締,並追究主辦、承辦單位和相關企業的責任。
《通知》要求,有關報紙、雜志及網路媒體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不得為違規行為和活動進行報道和宣傳;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根據通知要求,對本地區相關企業和活動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堅決查處糾正,確保網路游戲出版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記者程曉龍)
《通知》中雖然提及某些未經授權部門自設審查,干擾管理程序,但並未在「針對上述情況」一段中說明針對此現象的應對措施。此《通知》是否能有效解決目前的問題,還有待時間的驗證。
❺ 網路游戲審核制度
基本上沒有。國家只規定網游審核歸新聞出版總署管,但是進口網游的審批歸文化部管。文化部也管網游運營中的事,比如開箱子類的賭博,色情,暴力之類的。具體查200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三定」規定》
❻ 注冊網路游戲公司需要些什麼證
運營游戲最基礎的資質就是進行游戲備案,這是必備的資質。游戲備案分為兩種:游戲出版備案和游戲運營備案。游戲出版備案是國家為了規范游戲市場,對游戲內容是否合規進行的一種審查,審批部門是新聞出版總署;游戲運營備案是運營游戲的通行證,我國法律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的游戲辦理游戲運營備案後才可以運營,審批部門是文化部。二者所需材料如下
游戲出版備案(版號)申請基本材料:
1.游戲文字及圖片全部腳本;
文字稿包括:游戲總體介紹、開發運營公司介紹、NPC人物對話、物品道具名稱、技能列表說明、任務文本、防沉迷設置說明、游戲內的屏蔽詞庫等相關文字內容;
2.游戲演示光碟 [游戲自動演示視頻刻盤] 電子版本;
錄制時長為10分鍾左右,包含游戲登錄過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戲場景及人物動作展示等信息;
3.游戲客戶端光碟 [網頁游戲無須准備] 六份;
4.游戲申報所需資質材料為:開發公司的營業執照、著作權、授權書 、ICP、文網文(可無),承諾書(以上均要蓋章)。以上一式五份。
游戲運營備案辦理材料:
1.文化部網路游戲產品備案申報表
2.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
3.產品操作說明;
4.產品樣品(包括網路游戲軟體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碟為載體)三份,並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具備最高管理許可權(或最高游戲級別);
5.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
6.申請單位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7.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❼ 網路游戲為什麼需要審核
廢話,網路網路嗎!不然
出單機游戲干什麼!!就是簡單!!
❽ 網路游戲審核一般要多久
你說的是審核什麽?如果是防沉迷的話 一般2-3天!!!你的問題不太清楚,麻煩你在補充一下...
❾ 誰能具體的說下國產網路游戲審批的各方面內容
目前國產網路游戲備案主要向兩個政府部門申請,文化部和新聞出版總署!兩個單位各司其職,一些咨詢公司為廣大客戶提供材料和政策的免費咨詢,但是需要文化部,版署,游戲企業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好游戲行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他們也積極參與其中,為廣大游戲企業提供進口網路游戲備案政策咨詢:
文化部國產網路游戲備案
申請部門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網路處
申請材料
(一)文化部網路游戲產品備案申報表 (二)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 (三)產品操作說明; (四)產品樣品(包括網路游戲軟體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碟為載體)三份,並提供登錄 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具備最高管理許可權(或最高游戲級別); (五)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 (六)申請單位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參考法律法規:《國產網路游戲產品備案指南》《文化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產品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關於網路游戲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關於凈化網路游戲軟體的工作方案》《游戲產品內容審查標准》
審批時間
60個工作日
申請部門地址
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新聞出版總署國產網路游戲備案
申請部門
新聞出版總署數字科技司
申請資料
(一) 游戲介紹 (二) 測試帳號及密碼(5組) (三) 游戲屏蔽詞庫 (四) 游戲腳本 (五) 彩色游戲截圖(需附圖片說明) (六) 防沉迷系統 (七) 出版社審讀報告 (八) 出版合同 (九) 出版與網路監管協議 (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一)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十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 參考法律法規:《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出版管理條例》
審批時間
30個工作日
申請部門地址
北京市宣武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 由於目前辦理網路游戲備案非常困難,一般游戲公司都採用委託辦理的形式
辦理程序
由於目前政策的復雜性,運營游戲的熟知性比較強,對於企業來說辦理進口網路游戲備案非常困難,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經常得不償失,因此,一般游戲公司都採用委託辦理的形式,一些咨詢公司是游戲企業不錯的選擇!
辦理時間
每個部門審批時間不一樣,每個企業游戲的難易難度不一樣,一般文化部的備案在2-4個月不等!新聞出版總署的視情況而定!
由於目前辦理網路游戲備案非常困難,一般游戲公司都採用委託辦理的形式,所以推薦一家全國做得比較大的代辦機構: ETF行政許可審批專家(你可以上網絡搜索ETF咨詢就能找到該公司的網站)
上述回答不知道你清楚了沒?記得加分啊!
❿ 為什麼網路游戲要通過文化部審批
因為萬一要涉及危害廣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內容被推廣 那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所以一般都被和諧 比如wow的亡靈長肉啦 比如DNF的怪物死了之後變成石頭啊 等等
不過我覺得這樣更SHA BI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