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協議書
1. 代辦繳費協議書
委託(代理)繳費業務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自願委託甲方代辦包括繳費等業務。甲方接受委託,竭誠為乙方提供此項服務。 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辦證業務實現規范、方便、高效的目標,本著互相信任、攜手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制度和辦事流程,以標准書面方式代辦繳費業務,並同時將客戶業務辦理原件以專遞方式送到甲方。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報稅原始憑據、憑單。 3、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把關,認真登記並全程跟蹤服務,直到證實回執以後。 4、甲方根據乙方所提供的票據如實進行帳務處理,並應對乙方的帳務情況給予保密。 5、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甲方提供完整的記帳資料,包括各種業務往來的原始單據、各種所經營商品的出庫單及入庫單、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和銀行存款、現金收支的詳細情況。如果由於乙方所提供資料不全或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乙方負一切責任;由於取帳不及時逾期報稅或記帳不嚴謹而導致處罰,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 6、乙方應留給甲方詳細的聯系方式,在報稅期或稅務、工商等部門指定的時限內,如需乙方協助提供資料、公章等,因乙方因素中斷聯系或未及時支付工資導致延誤報稅等其它情況出現,後果乙方自負。 7、甲方每月收取乙方 勞務費(不包括稅務、工商部門所收取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因在受託業務中,遇到臨時突變或重大問題,致使甲方增加繳費處理時間,乙方應在知情情況下,酌情增加代理費用。 10、支付方式:每季度的單據交接時,乙方應向甲方預付本季度勞務費 元(大寫)。每年收取帳本費 元。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可委託他人代辦此類業務。 2、甲方需保證不誤時、不誤事。如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除採取一切補救措施外,並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四、附件 1、一方如要求對本協議進行變更,需提前一個月提前通知對方。 2、未盡事宜或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到期如雙方未提出變更要求,則自動順延一年,以後類推。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5、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地址: 代表: 年 月 日
2. 你們是如何繳費的,有協議嗎
繳費都是按文件程序規定來執行的,請問你們是繳什麼費呢?
3. 如何填寫電子繳費協議書。
電子繳費協議書背面的甲方簽章,是需要蓋公司公章的。
一般蓋章需要兩個章的話是公章和法人章,無須發票章~~
4. 委託銀行扣社保費協議書.要帶那些證件
社保銀行代扣手續的步驟:
1.參保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銀聯卡(委託辦理需持雙方身份證及被委託人的銀行卡),到社保局業務辦理大廳填寫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費委託銀行代扣代繳申請表。
2.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員根據本人申請提出審核意見。
3.符合銀行代扣的人員,由參保人員持申請表到指定的代扣銀行,簽訂代扣協議。
4.代扣以年繳方式代扣費用,銀行將用簡訊息通知參保人員。參保人員需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將錢存在銀行卡上。在銀行代扣成功後,可持身份證到市社保局個體征繳窗口列印代扣發票。
5.若需變更繳費險種、檔次、扣款賬戶或終止繳費等信息,參保人可持身份證件和原協議到市社保局業務辦理大廳重新填報繳費申報表。
注意事項:
1.參保人員在簽訂代扣代繳協議時,務必仔細核對協議書列印的內容,尤其是養老、醫保個人代碼,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手機號等重點項目,如發現個別項目有差錯,請及時到辦理點更正,避免因差錯造成代扣失敗或無法發送手機簡訊。
2.簽訂協議時需要持本人本地銀行卡,否則銀行無權扣繳。
3.要密切關注代扣銀行及社保機構發送的催繳提示、代扣成功告知簡訊,對簡訊內容有疑問,以及反復收到催繳提示簡訊,卻未收到代扣成功告知簡訊的參保人員,請及時與社保機構聯系,了解未能代扣的原因。
4.請個體繳費人員簽訂協議時選擇好「每年規定扣繳年月」,一個結算年度為當年7月到第二年6月。如果選擇6月,則在第二年6月扣繳;如果選擇7月,則在當年7月扣繳。急需票據的人員可盡量把扣繳月份選擇早一點。
5.少數參保人員在簽訂協議後,需補繳斷接養老保險費的,可到相關窗口辦理補繳業務,並同時出示協議書,避免造成重復繳費,對個別已經形成重復繳費的人員,社保經辦機構、銀行將在次月辦理退款手續。
5. 到銀行簽訂《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協議書》需帶什麼資料
到銀行簽訂《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協議書》需資料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如正本無法顯示年檢記錄,應同時提供能顯示年檢記錄的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均可);
3、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均可);
4、法人身份證(新版身份證應提供正、反兩面);
5、如非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應提供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件。
6、開戶行所需的其它資料。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參保人員在簽訂代扣代繳協議時,務必仔細核對協議書列印的內容,尤其是養老、醫保個人代碼,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手機號等重點項目,如發現個別項目有差錯,請及時到辦理點更正,避免因差錯造成代扣失敗或無法發送手機簡訊。
2.簽訂協議時需要持本人本地銀行卡,否則銀行無權扣繳。
3.要密切關注代扣銀行及社保機構發送的催繳提示、代扣成功告知簡訊,對簡訊內容有疑問,以及反復收到催繳提示簡訊,卻未收到代扣成功告知簡訊的參保人員,請及時與社保機構聯系,了解未能代扣的原因。
4.請個體繳費人員簽訂協議時選擇好「每年規定扣繳年月」,一個結算年度為當年7月到第二年6月。如果選擇6月,則在第二年6月扣繳;如果選擇7月,則在當年7月扣繳。急需票據的人員可盡量把扣繳月份選擇早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