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醫保繳費年限
㈠ 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各要交多少年
通常情況下,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交的年限越長,您的工資就越高,而且每次調資時,漲的工資都跟所繳的年限長短有關。交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男60歲、女55歲退休;醫療保險繳納年限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
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各地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范圍不盡相同,具體請以當地政策規定為准。以2009年10月1日為界線,2009年10月1日以前滿60歲的,不用交繳,就可以直接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每月基礎養老金115元。2009年10月1日以後滿60歲的,距2009年10月1日每少一年,補繳一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1)企業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為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社保養老金即是按照這兩個年齡段進行領取。
㈡ 職工醫保交多少年,要怎麼計算
1、養老保險最低繳抄費年限是15年,退襲休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
2、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是:女20年,男25年。
3、養老保險一般可以中斷,是累計交夠15年,如果退休時不夠交費最低年限,是可以補齊的;醫療保險也可以中斷,但是最好不要無故中斷,因為在中斷期間如果住院治病,治療費用是不能報銷的。一旦中斷了,退休時如果不夠交費最低年限,也是可以補齊的。
㈢ 職工醫保需連續繳費多少年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內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男容30周年、女25周年,並且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12年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大病醫療保險費一次性繳納10年後,終生享受醫保待遇。
職工醫保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分別報銷90%、88%、8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退休人員在以上規定報銷比例基礎上再增加2%。
(3)企業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城鎮職工醫保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也有簡稱為城鎮醫保的)。城鎮職工醫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㈣ 國家規定職工醫保交費年限是多少
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是由各地政府自行規定的。如上海規定的為職工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即可在退休後繼續享受醫保待遇。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準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後一個月的計入標准計入;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本辦法施行前已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4)企業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㈤ 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
社會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只要企業在職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且職工的繳費年限到達當地規定的累計繳費年限,退休後可不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各個地方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同,一般情況下需要繳納25年或30年,具體的本地累計繳費年限可咨詢當地社保局。此外,提醒您,部分地區規定了斷繳一定時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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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醫療保險的國家規定繳費年限是多少年
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是由各地政府自行規定的。如上海規定的為職工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即可在退休後繼續享受醫保待遇。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準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後一個月的計入標准計入;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本辦法施行前已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6)企業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㈦ 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多少年才終身享受
目前很多的一抄種說法是社保交15年就可以了,還有一種說法是交25年,那我們到底要交幾年才能享受福利呢?
我們常說的社保包含五大項責任,分別是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不過今年社保也有了些變化,詳細的可以在這里得到解答《2020社保6大變化:「五險」變「四險」?》
社保交15年和25年究竟有什麼區別呢?
其中,區別最大的是養老保險,其次是醫療保險,這兩份保障有一個共同點,繳費時間越長,對我們越有利!
一、養老保險
大家先來了解一下養老保險金的領取規則,如果想要領取養老金,需要同時達成兩個條件:
也就是累計繳滿15年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只是最基礎的門檻,最終大家領取的養老金是根據我們繳多少錢而定的。
也就是,我們繳得越多,以後拿的就越多。
要知道,我們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是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所組成的。
它們的計算方式如下:
想知道我們每個月繳納的養老金,老了之後能拿多少
㈧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8)企業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二、覆蓋范圍和繳費辦法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 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以下簡稱統籌地區)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政策,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
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
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
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