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路停車收費包月細則
⑴ 重慶渝州支路,路邊停車場怎麼收費
你說路邊劃線那個嗎?我剛剛停了沒看到有收費員,應該不收吧。
⑵ 2018年南京路邊停車收費可以包月嗎
南京道路停車包月晚6點到早8點,200,杭州道路包月全天100多不到200.南京全天包月至少300多
⑶ 住宅小區的停車場的收費標准有什麼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七十四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因此在業主看來物業是沒有權利收取停車位的。
而另一方認為小區物業可以收取停車費,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性質是保管費,業主擁有所有權和物業收取保管費並不矛盾。因此,總體而言,物業收取停車費不違法。
住宅小區停車費收取標准新規定: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70元/車/月。臨時進入居民住宅小區的社會車輛,首小時內不計費,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收取(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每天(24小時以內)最高收取10元。
2、對普通住宅小區內業主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車庫或者車庫內的車位按照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准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含車庫公共照明用電費用)。
1)多層住宅小區按照該小區多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2)高層住宅小區按照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3)多層、高層混合住宅小區共用地下車庫(車位)的,按照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4)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區,對住宅業主按照該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對非住宅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
3、租用地下車庫(車位)和機械化立體停車庫(車位)的實行市場調節價。
拓展資料
廣東省住宅小區停車費的規定:
一、小區停車收費的屬性。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關於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483號)關於「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等車場經營者與業主或使用人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的文件規定,小區停車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
二、調整小區停車收費標準的要求。《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業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住宅小區車場經營者要調整收費標准,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能調整收費標准。
⑷ 2020年辦理了家門口路邊停車優惠為什麼顯示為包月
當時辦理停車位,應該簽合同的吧?看一下是優惠一年還是一個月了?你可以咨詢一下辦理部門
⑸ 停車包月時間到了沒續費,後面再開出來怎麼計算
各個小區不同,有的是到期沒續費,不管幾個月,再去續費還是按到期那天開始算。
⑹ 停車場,月卡是怎麼收費的
月卡針對的是固定車輛,小區業主使用月卡的情況較多,卡收費是沒有一個固定標准,但是費用情況一定很明確,這點你可以放心.
⑺ 2012年杭州路邊停車位包月怎麼算的
為了公平起見,包月價格要比小區居民包月貴,收費6元的路段,包月原則不高於300元,收費4元的路段,原則上160元每月。
現在一般是200元或者300元/月,但是從去年7月1日開始,大部分城區已經停止新用戶申請車位了,老用戶還可以用。
2011年7月1日開始
上班族不能包月停車
上班族公共泊位包月本身就不允許
小區周邊公共泊位,並不是一個不留地包給小區居民,還要兼顧社會需求,適當留一些車位。具體怎麼分配,由各區、街道、社區確定。
一位區級城管辦的工作人員向記者倒起了苦水:當前,首先要解決住宅小區居民的停車難問題。但是,上班族的停車問題,也要想辦法解決。各區的城管辦,只好自己想辦法了。本來是想打個時間差,白天小區居民上班去了,車位就給上班族停;傍晚上班族回家去了,就把車位空出來還給小區居民。可是,設想很美好,實際操作起來才發現,雙方的時間沒法湊得這么巧,於是產生了很多矛盾。
以河坊街為例,這里有100個左右的停車泊位,卻辦出了150多張包月證。其中大多數車主是附近的上班族。刀茅巷、姚園寺巷等地,超額包月現象也普遍存在。
僧多粥少,有包月的車主經常投訴沒有車位。車位擺不平了,杭州只好徹底整頓上班族停車包月,或許這就是這次政策取消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