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個人繳費比例
① 什麼是企業年金個人按什麼比例交
企業年金就來是企業自己搞的一種源補充性質的養老保險。比如說某企業的職工在職期間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按照養老保險繳費額以及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計算養老金,但那個養老金再多也是有限的。所以為了提高退休人員的收入,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在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再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和養老保險一樣,也是個人和單位分別按照一定比例繳納費用,退休後除了領取基本養老金外,再額外領取企業年金。等於退休後有兩筆養老金的收入。
至於比例,國家規定個人繳費比例最高不得高於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8.33%),企業和個人繳費合計最高不能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16.67%)。具體繳多少要到本單位年金管理部分咨詢,看看本單位是怎麼定的,不同的企業規定不一樣的。
② 企業年金,個人和企業交的比例是多少
根據原勞動部20號令,企業繳費不得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8.33%),企版業及職工繳費總額不得權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個人和單位的扣交比例要看你們企業企業年金方案的規定,總體來說企業繳費不得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8.33%),企業及職工繳費總額不得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根據原勞動部20號令,企業繳費不得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8.33%),企業及職工繳費總額不得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③ 企業年金繳費比例
企業年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相當於內工資容總額的8.33%);單位和職工合計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相當於工資總額的16.7%)。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運營,應選擇經勞動保障部認定的運營機構管理。企業年金繳費方式可以靈活選擇,企業可以根據本省情況擇優選擇。
繳納年金的優點在於:
(1)簡便靈活,僱主不承擔將來提供確定數額的養老金義務,只需按預先測算的養老金數額規定一定的繳費率,也不承擔精算的責任,這項工作可以由人壽保險公司承擔;
(2)養老金計入個人賬戶,對雇員有很強的吸引力,一旦參加者在退休前終止養老金計劃時,可以對其賬戶余額處置具有廣泛選擇權;
(3)本計劃的企業年金不必參加養老金計劃終止的再保險,如果雇員遇到重大經濟困難時,可以隨時終止養老金計劃,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④ 企業年金個人繳費比例
根據《職業年金辦法》:職業年金=單位繳納+個人繳費。其中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同時,為保證在特定時期(如CPI超高)職業年金收益可能面臨通脹帶來的縮水情況,辦法還提到,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對於財政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
非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4)企業年金個人繳費比例擴展閱讀: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
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功能
企業年金不僅是勞動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補充形式,也是企業調動職工積極性,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和功能至少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
分配功能
企業年金既具有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質,也具有國民收入再分配性質。因此,企業年金形式的補充養老金計劃又被視為對職工的一種延遲支付的工資收入分配。
激勵功能
企業年金計劃根據企業的盈利和職工的績效為職工年金個人帳戶供款,對於企業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保障職工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力,
提高職工為企業服務的自豪感和責任感,從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獲取最大經濟效益,又是一種積極而有效的手段。
保障功能
建立企業年金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提高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水平,解決由於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職工退休前後的較大收入差距,彌補基本養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滿足退休人員享受較高生活質量的客觀需求,發揮其補充和保障的作用。
⑤ 企業年金是個什麼東西個人和單位的扣交比例是多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經過必要的民主決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國家稅優支持的養老保障計劃。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年金方案適用於企業試用期滿的職工。
第六條企業年金方案應當報送所在地區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中央所屬大型企業企業年金方案,應當報送勞動保障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企業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企業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第七條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的列支渠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個人繳費可以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第八條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第九條企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
(一)企業繳費;
(二)職工個人繳費;
(三)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第十條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採用個人帳戶方式進行管理。
企業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投資運營。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並入企業年金基金。
第十一條企業繳費應當按照企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職工個人繳費額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凈收益率計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第十二條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帳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十三條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第十四條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第十五條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當確定企業年金受託人(以下簡稱受託人),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受託人可以是企業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也可以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託機構。
第十六條企業年金理事會由企業和職工代表組成,也可以聘請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參加,其中職工代表應不少於三分之一。
第十七條企業年金理事會除管理本企業的企業年金事務之外,不得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營業性活動。
第十八條確定受託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方為企業,另一方為受託人。
第十九條受託人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帳戶管理機構作為帳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帳戶;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
受託人應當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專業託管機構作為託管人,負責託管企業年金基金。
受託人與帳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確定委託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二十條企業年金基金必須與受託人、帳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⑥ 企業年金是什麼繳費比例是多少
企業年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版一(相當於工資權總額的8.33%);單位和職工合計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相當於工資總額的16.7%)。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運營,應選擇經勞動保障部認定的運營機構管理。企業年金繳費方式可以靈活選擇,企業可以根據本省情況擇優選擇。
繳納年金的優點在於:
(1)簡便靈活,僱主不承擔將來提供確定數額的養老金義務,只需按預先測算的養老金數額規定一定的繳費率,也不承擔精算的責任,這項工作可以由人壽保險公司承擔;
(2)養老金計入個人賬戶,對雇員有很強的吸引力,一旦參加者在退休前終止養老金計劃時,可以對其賬戶余額處置具有廣泛選擇權;
(3)本計劃的企業年金不必參加養老金計劃終止的再保險,如果雇員遇到重大經濟困難時,可以隨時終止養老金計劃,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⑦ 企業年金繳費比例是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6年6月6日發布的《企業年金規定》:第十四條內 企業繳費每年不容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協商確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6年6月6日發布的《企業年金規定》:第十五條 企業繳費列支渠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個人繳費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7)企業年金個人繳費比例擴展閱讀:
企業年金的重要作用:
1、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於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
2、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設計具有差異性的年金計劃,有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製度,充分發揮員工的潛能。
3、通過年金計劃中「權益歸屬」的設定,利用福利沉澱實現有效激勵,留住人才。
4、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在提高員工福利的同時,利用國家有關稅收政策,為企業和個人合理節稅。
⑧ 企業年金個人應繳納多少
簡單來說,根據《職業年金辦法》:職業年金=單位繳納+個人繳費。其中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同時,為保證在特定時期(如CPI超高)職業年金收益可能面臨通脹帶來的縮水情況,辦法還提到,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對於財政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非全額供款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拓展資料: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資料:網路 企業年金
⑨ 關於企業年金,有哪些比例上的規定
1.《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令第36號)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企回業繳費每年不答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一方協商確定。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機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