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線防護排架技術交底
❶ 鐵路橋限高架防護的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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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既有線施工安全保證的措施有哪些
【既有線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項目臨近既有線,橋梁基礎施工、接長涵施工、商南站地道框架頂進施工需要對既有線進行防護,這些涉及鐵路營業線的施工,必須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嚴格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8〕190號)和相關鐵路局以及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的《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1、簽訂安全協議,嚴格按規范施工:
(1)工程開工前與設備產權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凡涉及既有設備安全使用和需要封鎖慢行的施工項目,施工前與設備產權單位及有關運營維修單位簽訂安全協議,並及時申報施工計劃。經報運營單位批准後,納入運營方案,作好施工准備工作,按指定日期備足勞力、物力及機械設備,並按照鐵路運營部門具體要求,作好過渡段的施工。
(2)學習安全規范:貫徹全員確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進行技術交底,並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鐵道部及有關既有線施工確保行車安全的規定,無條件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2、線路作業的有關規定和安全措施:
(1)一切在運營線的作業,必須先經運營單位審批後作業,杜絕不經審批自行作業的事件發生。
(2)在既有線一側施工時,凡參與施工的人員要熟知列車運行通過時間,並有專職安全員在工地值班,在列車到來之前通知人員、機械撤離安全線以外。
(3)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施工協調制度。建設、設計、施工、運營各單位「四位一體」,本著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主動協作、密切配合的精神。搞好各自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團結協作,各負其責,保質保量地完成鐵路建設任務。
(4)既有線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不準使用民工,選派責任心強,熟知安全技術的內部職工負責管理。並對職工進行施工技術安全教育,先培訓,後上崗。凡技術性強、危險性大,直接威脅既有設備安全的工作指定專人負責。
(5)保護地下管線和周圍建築物措施:
①先與通訊、信號、供氣、供水、供電等維修單位共同確認地下管線、電纜設施的位置、路徑,劃定需要防護施工的范圍。
②開挖前,在查明的地下管線路徑上設立標志,並向施工人員進行交底,開挖工作在維修單位派駐現場監護人員監護下進行。
③在已查明的地下管線、電纜路徑兩側各1.5m范圍內不得用機械挖掘。並禁用鐵鎬和雙齒尖耙挖掘,做到逐層輕插淺挖,直至地下管線、電纜暴露。挖出的管線、電纜按照維修單位監護人員提出的方法進行保護或遷移。
④路基施工時必須確保路內外通信、電力電桿的穩定。在電桿根部直徑3m范圍內不挖掘取土,當取土坑挖深超過1m時,電桿周圍護土保證有1:0.6的坡度。站場施工需拆遷或改造既有線設備時,事先取得使用和維修單位同意。如涉及行車安全的項目須與維修和使用單位簽訂安全責任協議。
(6)明確重點,制定安全措施:為保證工程施工、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在必要地點和時間內,設置照明和防護、警告信號和看守;在施工中遇到動力設備、高壓電線路、地下管線、周圍構造物、跨越既有道路、壓力器等情況,採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同時切實做好防汛、防水、防電、防淹亡等工作,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對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杜絕酒後開車和開快車、開疲勞車,工前工後定期對汽車進行必要的檢查和保養,同時,設立消防、防火設施,有效消除火災隱患,對施工人員生活居地、施工工地、倉庫配置有效防火設施,做到防患於未然。
3、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土方施工前制定操作細則,並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並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危險地區懸掛「危險」「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路基施工過程中對原有的防水及排水設施造成破壞的,組織人員隨路基填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排水暢通。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帽和其他防護品,服從安全防護員指揮。
做好各種工程機械車輛的檢修與維護,消除事故隱患,不使用帶病的設備。 填新線路堤之前,需拆除既有線片石護肩等防護設施,我們做到「隨拆隨填」,維護既有線路肩不塌、道碴不滑。汽運土方及機械碾壓,極易侵限,在機械作業地段距離行車線2m范圍外設警戒墩,拉防護繩,設安全防護員,確保機械車輛不侵限。機械在既有線旁停留、運行時,車門、翻斗須關閉、放平,嚴禁向既有線一側打開。
4、頂進框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要制定施工計劃,報請各鐵路線所屬產權部門並取得批准,與施工中涉及的單位辦好手續,制定有效地安全措施,切實保證行車及人身安全。在既有線進行施工時按鐵道部現行的《鐵路行車線上施工技術安全規則》有關規定辦理並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時需按規定與運營部門聯系「要點」或利用「開天窗」時間,在施工前應將施工段機械、人員配齊配足。「要點」施工時禁止超時、超范圍准備,在接到駐站聯絡的通知後施工負責人方可通知施工。施工時應抓緊時間,合理組織調配機械、人員,並嚴格控制施工時間,不得拖延。現場設專職調度員,負責與駐站聯系車輛的通行時間及安排,當有列車通過施工點時及時通知施工點負責人,負責人通知施工點安全防護員,施工作業點安全防護員接到通知後,立即進行調度施工機械和人員撤離到安全的地方,並停止施工作業。
(3)線路加固,為防止路基在框架橋頂進期間滑塌,線路加固採用「24mD型便梁」路基防護採用鋼筋混凝土防護樁和鋼軌樁、木板樁。檢查加固既有線的扣件和備件,如發現失效或損壞,應予以更換。
(4)開挖工作坑及頂進時注意地下管線位置,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橋位處有通信信號電纜,立交橋施工前需進行防護,立交橋施工完成後將電纜置於橋上的電纜槽內。
(5)防止雨季施工。若在雨季施工,開工前,一定要與線路養護部門辦好手續,施工時要加強安全措施,防止基坑及路基坍塌,並做好防洪准備,嚴禁坑基侵入洪水。
(6)頂進施工前,制定搶險預案並呈報建設單位審批,根據預案備齊搶險器材,做到不論遇到何種情況均能保證列車運行安全。
(7)頂進橋就位後,將線路及時恢復經檢查符合規定後,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5、橋梁基礎施工、接長涵施工確保行車安全技術措施:
(1)事先摸清工點電纜、管路情況,與相關單位簽訂拆遷合同。
(2)事先與工務段聯系,簽訂安全協議。
(3)提前向運輸部門申報慢行申請計劃,按批復的慢行時間設置慢行標牌。
(4)軌道防護措施必要時採用挖孔樁加鋼板樁防護、挖孔樁加現澆混凝土板防護、D便梁防護等防護措施。
(5)橋梁基礎施工、接長涵施工有錐體或端牆較高,拆除後影響邊坡穩定的,應分段拆除,並及時用方木、擋板或草袋支護,以防路堤塌方。
(6)橋梁基礎施工、接長涵盡量避開雨季施工,如果必須在雨季施工則事先要改移排水方向,做好防水圍堰,並對邊坡進行支護。
❸ 在腳手架上工作主要的安全技術交底有哪些
腳手架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鋼管腳手架的立柱,應置於堅實的地基上,立柱鋼管加墊座,用砼塊或用堅實的厚木塊墊好,(木墊不適宜高層建築)宜加掃地桿牽系牢固。
2、腳手架的立柱要求垂直,其中轉角立柱的垂直誤差不得超過0.5%,其中立柱不得超過1%,八層建築的外腳手架立柱間距不得大於2米,縱向的水平鋼管的垂直間距不大於1.8米,並要用構件聯結,擰緊螺栓,承重的縱向水平桿,必須支承於橫桿之上,禁用不合格材料。
3、腳手架兩端轉角處,每隔6-7根立柱,應設剪刀撐,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大於60度,建築物錨固點,橫向每隔4米設一錨固點,必須與建築物錨固點拉結牢固。民用建築八層以上(22.5米以上)的腳手架採用吊拉,安全網隨著工作層完成均要設置(即滿拉),水平網每隔四層設一道,首層必須按照通道長度搭設安全網。
4、走橋上必須滿鋪腳手板,不得留有空隙和探頭板,加踢腳板,所有鋪板應用鐵絲綁扎牢固,上料斜道坡度不得大於1:3,寬度不得小於1.5米,上人斜橋坡度不得大於1:2,防滑條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但不得大於35厘米。
5、採用的鋼管規格盡量要做到統一,不同規格的鋼管應分類堆放,分別使用,鋼管外徑宜用51毫米,壁厚3-4毫米,管壁厚度小於3毫米的鋼管,不宜做立柱和橫桿。
6、外排架必須保持高出工作面1.2米以上,臨時通道兩側要搭設防護欄桿。
7、外排架搭設分段完成後,要經施工負責人,分公司質安部驗收合格,並報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
8、凡參加搭設腳手架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體格檢查方可上崗。
9、凡參加搭、拆腳手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工具袋,懸空、臨空危險作業必須配帶安全帶,嚴禁穿拖鞋、赤腳或硬底鞋上架操作,嚴禁酒後作業。
9、拆卸架前要檢查橋架上是否有雜物、電線水管等臨時設施,必須先清除干凈後拆除。
附在架上安全網要隨架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橋板要向下外傾,以防止雜物下落打破玻璃,翻板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警戒。
11、拆架時,拆下材料堆放在架上或平台不得超載,拆除下來的螺栓要放入工具袋,小構件要放入工具袋內,拆下來鋼管、橋板、傳遞人員位置要錯開,不允許在同一線上操作,短料、橋板、構件、螺栓等可放入上落籠內降下,停台裝料時要打信號降落,嚴禁從高空拋擲料具落地。
拆架時,要設警戒線,對各種通行道路或路口要封閉,並掛設危險標志或派專職人員執勤值班。參加拆架人員精神要集中,戴好安全帶,互相監督、互相配合、要聽從工長或執勤人員的指揮。
拆架時,應按順序進行,應由上而下,不準上下同時作業,在拆架前會同工地負責人制定拆卸防範措施。
12、上落籠;(1)嚴禁乘人上落;(2)嚴禁人身探入機架內;(3)小籠限載500公斤,大籠限載750公斤;(4)嚴禁人員從吊籠下方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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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外腳手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怎麼寫
這個有範本可以互相借鑒,反應工程具體情況即可。
❺ 工業廠房滿堂腳手架技術交底
腳手架工程安全交底記錄
一、 施工准備
1、 檢查鋼管是否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損傷和裂紋。清楚脆裂、變形、
滑絲等有不合格的扣件。鋼管上嚴禁打孔。
2、 持證上崗人員個體防護充分准備,安全帽、安全帶等必須配備。有疾病
不適於高空作業者一律不得上腳手架作業。
二、腳手架構造要求及技術要求
1、鋼管腳手架的立柱,應置於堅實的地基上,立柱鋼管加墊座,用砼塊或用
堅實的厚木塊墊好,(木墊不適宜高層建築)宜加掃地桿牽系牢固
2、腳手架的立柱要求垂直,其中轉角立柱的垂直誤差不得超過0.5%,其中立柱不得超過1%,八層建築的外腳手架立柱間距不得大於2米,縱向的水平鋼管的垂直間距不大於1.8米,並要用構件聯結,擰緊螺栓,承重的縱向水平桿,必須支承於橫桿之上,禁用不合格材料。
3、腳手架兩端轉角處,每隔6-7根立柱,應設剪刀撐,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
大於60度,建築物錨固點,橫向每隔4米設一錨固點,必須與建築物錨固點拉結牢固。民用建築八層以上(22.5米以上)的腳手架採用吊拉,安全網隨著工作層完成均要設置(即滿拉),水平網每隔四層設一道,首層必須按照通道長度搭設安全網。
4、 走橋上必須滿鋪腳手板,不得留有空隙和探頭板,加踢腳板,所有鋪板應用
鐵絲綁扎牢固,上料斜道坡度不得大於1:3,寬度不得小於1.5米,上人斜橋坡度不得大於1:2,防滑條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但不得大於35厘米。
5、 採用的鋼管規格盡量要做到統一,不同規格的鋼管應分類堆放,分別使用,
鋼管外徑宜用51毫米,壁厚3-4毫米,管壁厚度小於3毫米的鋼管,不宜做立柱和橫桿。
6、 外排架必須保持高出工作面1.2米以上,臨時通道兩側要搭設防護欄桿。
7、 外排架搭設分段完成後,要經施工負責人,分公司質安部驗收合格,並報安
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
三、腳手架拆除
1、拆卸架前要檢查橋架上是否有雜物、電線水管等臨時設施,必須先清除干凈後拆除。附在架上安全網要隨架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橋板要向下外傾,以防止雜物下落打破玻璃,翻板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警戒。
2、拆架時,拆下材料堆放在架上或平台不得超載,拆除下來的螺栓要放入工具
袋,小構件要放入工具袋內,拆下來鋼管、橋板、傳遞人員位置要錯開,不允許在同一線上操作,短料、橋板、構件、螺栓等可放入上落籠內降下,停台裝料時要打信號降落,嚴禁從高空拋擲料具落地。
3、拆架時,要設警戒線,對各種通行道路或路口要封閉,並掛設危險標志派
專職人員執勤值班。參加拆架人員精神要集中,戴好安全帶,互相監督、互相配合、要聽從工長或執勤人員的指揮。
4、 拆架時,應按順序進行,應由上而下,不準上下同時作業,在拆架前會同工
地負責人制定拆卸防範措施。
四、腳手架安全要求
1、凡參加搭設腳手架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體格檢查方可上崗。
2、凡參加搭、拆腳手架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工具袋,懸空、臨空危險作業必須配帶安全帶,嚴禁穿拖鞋、赤腳或硬底鞋上架操作,嚴禁酒後作業。
3、嚴格控制腳手架上的施工荷載。不準在腳手架上堆放施工多餘的材料,以確保腳手架通暢及安全。
4、下雨及大風後,必須對腳手架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後方能進行施工。
❻ 腳手架施工技術交底
腳手架施工技術交底
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於縱距的1/2,本設計採用750mm;
當使用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兩端均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單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的一端,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另一端應插入牆內,插入長度亦不應小於180mm。
腳手板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a) 當使用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兩端均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單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的一端,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另一端應插入牆內,插入長度亦不應小於180mm。
b) 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離開牆面120-150mm;
c) 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應設置在三根橫向水平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於2m時,可採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承,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嚴防傾翻。此三種腳步手板的鋪設可採用對接平鋪,亦可採用拱接鋪設。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必須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步手板外伸長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於300mm(圖6.2.3a);腳手板搭接鋪設時,接頭必須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應大於20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不應小於100mm/
d) 竹笆腳手板應按其主竹筋垂直於縱向水平方向鋪設,且採用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直徑1.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e) 作業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應取150mm ,其板長兩端均應與支承桿可靠地固定.
立桿
1 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或墊板。
2 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
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於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於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
3 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
4 立桿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連牆件布置間距宜按二步三跨。
5 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採用搭接外,其餘各層各
步接頭必須採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6 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
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於步距的1/3;
7 搭接長度不應小於1m,應採用不少於2個旋轉
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於100mm。
8 立桿頂端宜高出女兒牆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9 雙管立桿中副立桿的高度不應低於3步,鋼管長度不應小於6m.
連牆件
連牆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
b) 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採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c) 宜優先採用菱形布置,也可採用方形、矩形布置;
d) 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牆桿,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不應大於4m(2步)。
e) 對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亦可採用拉筋頂撐配合使用的附牆連接方式。嚴禁使用公有拉筋的柔性連牆件。 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
連牆件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a) 連牆件中的連牆桿式拉筋宜呈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與腳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不應採用上斜連接;
b) 連牆件必須採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採用拉筋必須配用頂撐,頂撐應可靠地頂在砼圈樑、術等結構部位。拉筋應採用兩根以上直徑4mm的鋼絲擰成一股,使用時不應少於2股;亦可採用直徑不小於6mm的鋼筋。
c)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可搭設拋撐。拋撐應採用通長桿件與腳手架可靠連接,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拋撐應在連牆件搭設後方可拆除。
d) 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採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牆措施。
❼ 誰有排架的技術交底
自己去找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