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有哪些
A. 道路交通信號包括紅綠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還有什麼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條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准,並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條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1)交通信號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第三十條交通標志分為: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路標志、旅遊區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和輔助標志。
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禁止標線。
第三十一條交通警察的指揮分為:手勢信號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揮信號。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三條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B. 交通信號包括哪些
交通信號有哪幾類?有哪些作用?
(1)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和手勢信號。
(2)交通信號的作用
1)指揮燈信號: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須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可以通行。
③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車輛應停在停車線外。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④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⑤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車道燈信號:
車道燈信號是指綠色箭頭和紅色叉形燈;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准許車輛通行;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禁止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人行橫道燈信號包括:綠燈亮、綠燈閃爍和紅燈亮。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4)交通指揮棒信號:
交通警察持棒發出停止信號時,不準車輛通行。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通行;交通警察發出直行信號時,准許車輛直行,右轉彎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交通警察發出左轉彎信號時,准許左轉彎車輛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5)指揮手續信號:
指揮手勢信號分為直行、左轉彎和停止信號。
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標志或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時,服從交通警察指揮。
C. 道路交通信號有哪些
道路交通信號有:
1、交通信號燈;
2、交通標志;
3、交通標線;
4、交通警察指揮手勢。
D. 交通信號包括什麼
你想問的應該是:「交通信號燈包括什麼?」。這是駕照考試中版常見的一條題目。
交通信權號燈包括: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信號燈。(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9條)
E. 道路交通信號包括什麼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交通標志分為: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路標志、旅遊區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和輔助標志。
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禁止標線。
F. 道路交通信號包括什麼
道路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1、交通信號燈
紅綠燈(交通信號燈)是以規定時間交互更迭的光色訊號,設置於交岔路口或其它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轉向的交通管制設施。以紅、黃、綠三色燈號或輔以音響,指示車輛及行人停止、注意與行進。
2、交通標志
用圖案、符號、數字和文字對交通進行導向、限制、警告或者指示的交通設施。設置在路側或道路上方,體現了交通安全法規的效力。有利於調節交通流量、疏導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預示道路狀況,減少交通事故;節省能源,降低公害,美化路容。
3、交通標線
在道路的路面用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向交通參與者傳遞引導、限制、警告等交通信息的標識。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
4、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警察指揮手勢信號分為8種,分別是:停止、直行、左轉彎、左轉彎待轉、右轉彎、變道、減速慢行、示意車輛靠邊停車。在有交通警察指揮車輛的情況下,應按照交通警察的手勢行車,而不能按照其它三種交通信號。
(6)交通信號有哪些擴展閱讀:
交通信號燈發展歷史:
1858年,在英國倫敦主要街頭安裝了以燃煤氣為光源的紅,藍兩色的機械扳手式信號燈,用以指揮馬車通行。這是世界上最早的交通信號燈。
1914年,電氣啟動的紅綠燈出現在美國。這種紅綠燈由紅綠黃三色圓形的投光器組成,安裝在紐約市5號大街的一座高塔上。紅燈亮表示「停止」,綠燈亮表示「通行」。
信號燈的出現,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於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
左右轉彎車輛都必須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後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後,這一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G. 常見的交通信號標識都有哪些
交通標識是由路面上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以及樹立在路邊的交通指示牌回組成的。答交通標識的作用是提醒,讓駕駛員令行禁止,保證道路暢通,而交通標識又分為地面標線和路邊標識牌。常見的有地面標線,路邊標識牌,信號燈等。
H. 交通信號有哪幾種
交通信號有哪幾類?有哪些作用?
(1)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和手勢信號。
(2)交通信號的作用
1)指揮燈信號: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須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可以通行。
③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車輛應停在停車線外。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④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⑤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車道燈信號:
車道燈信號是指綠色箭頭和紅色叉形燈;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准許車輛通行;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禁止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人行橫道燈信號包括:綠燈亮、綠燈閃爍和紅燈亮。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4)交通指揮棒信號:
交通警察持棒發出停止信號時,不準車輛通行。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通行;交通警察發出直行信號時,准許車輛直行,右轉彎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交通警察發出左轉彎信號時,准許左轉彎車輛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5)指揮手續信號:
指揮手勢信號分為直行、左轉彎和停止信號。
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標志或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時,服從交通警察指揮。
I. 道路交通信號主要有哪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1)交通信號燈,一般設在交叉路口,用來指揮車輛及行人的行與走,以及如何停、如何走的道路交通信號。(2)道路交通標志,是用圖形符號、文字向駕駛人員及行人傳遞法定信息,用以管制、警告及引導交通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3)交通標線,是由標劃於路面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路邊線輪廓標組成的交通安全設施。(4)交通警察的指揮,是為了彌補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的不足,由交通警察在交通道路交叉口、車輛較多處、易出事故處等根據當時當地的交通情況靈活地協調、處理、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