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信號燈扣幾分
㈠ 違反交通信號燈扣幾分罰款多少
一般不按信號燈行駛的,會按照闖紅燈來處理,扣6分,罰款200元。新交規中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但並非所有情況駕駛員都會被扣掉6分。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違反禁令標志」記3分。
駕駛證扣6分的其他行為: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
(1)違反信號燈扣幾分擴展閱讀: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闖紅燈」的引申義多用於形容超越現有規則辦事或其他一些違反法律或道德規范的行為。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㈡ 違反信號燈扣幾分
第一節 記 分
第五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
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2)
。
第五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
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
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
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
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
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
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
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㈢ 違反信號燈規定什麼意思並且扣了6分罰款200元!
闖紅燈是指抄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闖紅燈」的引申義多用於形容超越現有規則辦事或其他一些違反法律或道德規范的行為。
無論何種理由,發生闖紅燈違法行為,都會依法處罰。不過,路口的視頻設備每次採集闖紅燈違法信息也很謹慎,需要「三堂會審」,也就是說,認定一輛車闖紅燈,會有三張照片佐證。分別在車輛過線前,過線後和駛入路口。「駛入路口這張就能明確,車輛是否在紅燈情況下強行通過。」
拓展資料: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大多駕駛營運車輛,在社會交通中承擔重大的交通安全責任,其安全駕駛意識和技能的高低直接關繫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率較高,據統計,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導致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佔70%以上。新部令嚴格限制有嚴重危險駕駛行為的駕駛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保證駕駛經驗豐富、安全守法的駕駛人進入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隊伍。
參考資料:網路 網路-闖紅燈
㈣ 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扣幾分罰款多少
第一節 記 分
第五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
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五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
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㈤ 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被電子眼拍到怎麼處理,罰多少扣幾分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罰200元。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5)違反信號燈扣幾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參考資料來源:滄州市人民政府網-《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