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Ⅰ 网络安全宣传周聚合筑梦中国“网动力”
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16日在沪开幕。本次活动于9月16日至24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九部门共同举办。国家层面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到今年已是第四届;与往年相比,今年宣传周期间不但会举办网络安全博览会,而且还新增了网络安全成就展。丰富多彩的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助于在握手成拳中聚合筑梦中国“网动力”。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建设网络强国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中央网信办、教育部首次开展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高校评选活动,将在宣传周开幕式上对评选出的示范高校进行授牌。宣传周期间,还将表彰2017年网络安全优秀人才、优秀教师等网络安全先进典型。如此尽皆有助于加快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需要凝聚13亿多人民之力共筑网络安全防线。除主题日活动外,今年的网络安全宣传周还将举办网络安全博览会暨网络安全成就展、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丰富多彩的活动,当然有助于凝聚共同理想、共同目标、共同价值观,网上网下联动,结成共同体、画出同心圆。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中国的网民数量和网络规模世界第一,维护好中国网络安全更是意义重大,不仅直接关系到自身需要,对于维护全球网络安全乃至世界和平也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就能够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提高广大网民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辨识和抵御能力,让网络安全落地生根,聚合筑梦中国“网动力”。
Ⅱ 网络空间法治化是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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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谈谈你对我国互联网应用监管法律法规的看法
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4.《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高屋建瓴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规划了蓝图。
要依法治国,就必须依法治网。依法治网就要用法治的思维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这至少包含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依法管网三个方面。
依法上网不可“违法”。互联网的虚拟性,给人一种网络是法外之地的错觉。在应对网络热点难点问题时,司法解释、管理规定等确实起到了弥补网络法律缺位的良好功效,如关于网络谣言的认定与处罚,最高法出台信息网络侵权司法解释明确“人肉搜索”等网络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微信十条”规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等。但这不宜作为网络法治化建设的常态手段。只有推进和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才能增强依法治网的力度、精度、信度,使用网者不敢、不能、不想去“违法”,也才能实现第14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发表的《苏州共识》,培养“守法的网民”,争做“守法的网站”,勇当“依法治国的引领者”。
依法办网保护“隐私”。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成熟,越来越多的网络企业将商家利益瞄向法律禁区。尤其是在云计算、大数据时代,“数据失控”危机变得更为突出:虚拟社会中的每一个数据经过数据采集、存储、分析阶段,最后在应用阶段必然会对接到现实社会中的每个人。不法分子肆意挖掘个人私密、家庭、健康等隐私信息,骚扰电话不断、垃圾短信泛滥、“艳照门”事件层出,个人数据权如何保护,如何实现数据管理与开放……对这些内容我国在法律方面尚未能有效规范。这也导致我们既丧失了对数据的控制权,也无法管控这些数据会流向哪里,更无法影响获得信息的人将会对这些数据作何处理。因此,只有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明确网络服务中对数据使用的规则和标准,才能对网络隐私保护有法可依。
依法管网明确“责权利”。自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为依法治网提供依据,也在不同时期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我国现有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中有较强的行政监管色彩:现行的170余部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中,调整行政类法律关系的超过了八成;法律法规也多是从方便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侧重规定管理部门的职权、管理和处罚措施等内容;在管理方式上以市场准入和行政处罚为主,在规范设计上以禁止性规范为主,缺乏激励性规范,多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责任和义务,而对如何保护企业、网民在互联网中的权利缺乏设计与考虑。这不仅使多个行政部门产生管辖重叠,也常忽略了权利与自由的边界。因此,只有以互联网立法协调网络治理权力,明确国家、企业、个人在网络使用中的责任,才能确保网络空间中的权利。才能在法治的环境下,建设具有强大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新型科技公司、新型主流媒体,提升政府的现代化治理能力。
规范网络空间的行为,离不开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成熟与应用。互联网立法是规范网络行为的关键保障。只有网络主办者、网络使用者、网络管理者都树立法律意识、依法规范行为,同心共智、同频共振、同力共举,才能建设出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法治化网络空间,才能真正建立起网络强国。
Ⅳ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什么服务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内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容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Ⅳ 如何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一是明晰各行为主体权利义务,健全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第一,始终坚持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将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与人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从立法高度明确个人在网络空间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个人在网络空间的行为,确保个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和隐私安全。第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互联网行业依法治理,明确各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支持各类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第三,发挥企业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发挥企业的技术优势和专家优势,实现政府、企业、个人在保障网络安全过程中的信息共享,让企业在参与网络空间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加强国家关键信息设施安全立法,保障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当前,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核心技术设备严重依赖国外,关键信息设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为此,应制定有关关键信息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界定国家关键信息设施范围,明确监管部门、运营机构、行业协会、系统用户在网络安全保障中的责任。依法推进国家关键信息设施安全可控工作,制定标准规范,细化安全可控的目标、措施和指标,利用检测技术依法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工作。依法建立网络安全应急保障制度,提高全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规定国家关键信息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我国网络安全协同防御能力。
三是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当前,我国拥有一个6.32亿用户规模的网络社会,同时又是全球30亿网民的一个网络社会子系统。对于如此规模的复杂巨系统进行调控必须建立法治规则。具体讲:在系统内,网络社会行为要服从国家法律的约束。一方面,要依法打击网络暴恐、网络谣言、网络赌博、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网络风尚。在系统外,为全球网络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要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维护国际规则、促进环境建设,助力全球网络社会和谐发展。
四是推进互联网国际治理法治化进程,促进互联网和平、安全、开放、合作发展。首先要积极参与互联网领域情报共享、打击网络犯罪、网络反恐、应急演练、公共基础设施保护等国际规则和法治建设,加强交流、协作与合作,创造有利于保障我国网络安全的国际环境,提升我国在国际互联网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其次要依法保障企业的海外权益,支持一批优势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支柱企业。再次要积极推进国际互联网治理的法治化进程,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战和网络军备竞赛,反对网络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Ⅵ 如何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这,,,,好深奥
Ⅶ 如何实现依法治网,依法管网,依法开展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
原标题:依法办网 依法管网 依法上网 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份新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点燃了所有中国互联网发展进程参与者的激情。依法治网,成为四中全会的延伸热词。 10月24日至26日,中央网信办连续举办三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座谈会上,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网信办主任,有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机关的代表,有来自人民网、新华网等重点网站的负责人,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北京居民社区的大爷大妈。 3天,上百名各界代表,主题只有一个,正如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所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网民之痛虚假信息等充斥网络,依法治网势在必行“你对网上什么样的行为比较痛恨?”鲁炜问。“我最痛恨的就是虚假信息,最厌恶的是黄色信息和无聊段子,最反感的是弹出来的广告窗口。”北京西城区广内街道的居民赵继亭脱口而出。 座谈会上,一位普通网民的上网之“痛”,道出了依法治网的民心所向,反映出网络空间的秩序构建迫在眉睫,依法治网势在必行。 “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已经融为一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说。 今天的中国,有6亿多网民、5亿手机网民,有400万家网站,每天在网上流动的信息有200亿条。我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也迎来了最为复杂的网络舆论生态,面临着最为艰巨的网络治理难题。 与互联网蓬勃发展、飞速壮大的现实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网络空间规则与秩序、法律与法治的欠缺滞后。上海市网信办副主任赵彦龙认为,“当前网络舆论生态的复杂局面,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法治不彰,治网法律依据存在许多空白”。 网络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让人们享受到空前的快捷便利,但由于网络管理制度的相对滞后,一度造成网络空间里充斥着乱象与负能量。 最为让人诟病和头疼的是,虚假信息、网络侵权、跟帖评论、虚假广告、淫秽色情、标题党、负面新闻扎堆、新闻信息刊播源头混乱等九大乱象。而一些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网络系统的安全,扰乱了网络秩序,也影响到网民以及广大普通民众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公众对互联网认知的日益成熟让依法治网的呼声愈发强烈。 迎来春天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折射理念深刻变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一字之差,却反映出认识和目标的深刻变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认为,如果说“法制”是法律条文的制定,是“坐而论道”,那么“法治”更多在于“做而行之”。 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对于来自全国的网信办主任们来说,依法治网也是依法治国中最大的短板、最基础的工程和最艰巨的任务。四中全会的精神,有如一针强心剂,让这些互联网的管理者振奋不已。北京市网信办主任佟力强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迎来了依法治网的春天。 安徽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范荣晖说,全会对今后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目标,提供了根本保证。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来颖杰则认为,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才能不断提高互联网治理能力。 事实上,近几年,我国在推动网络法治化上,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介绍,在中央网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最高法和最高检于2013年9月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年5月份,对于网络犯罪案件如何适用刑事程序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制。这些司法解释为严惩网络犯罪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在各方努力下,我国已经制订了不少涉及互联网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从领域上讲涵盖了电信、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领域,从内容上讲涉及到了行业准入、安全保障、产业发展、信息内容管理、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等。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王振江认为,监管好发展好互联网空间,特别是加强好网络法治建设,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同力共举建设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依法治网包含了三重含义: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依法管网。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网民的共同参与、建设和努力。与会者一致认为,只有三方同心共智、同频共振、同力共举,才能建设出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对此,鲁炜做了精辟的诠释:网络空间法治化要义是发挥法治对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为,重点是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关键是严格执法,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 如何抓好互联网领域立法这个重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卢海君提醒,互联网立法要兼顾保守性和前瞻性。既不可操之过急,以防阻碍创新;也要立足长远,为新技术的发展留下足够空间。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法律研究部副主任王融认为,网络空间的立法工作还应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 如何抓好严格执法这个关键?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认为,首先需要网信办等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守法等各方面总体考虑,提出建设法治化网络的总目标、总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建议,进一步理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效果。 如何筑牢全民守法这个基础? 一方面,需要企业、社会组织的自觉自律。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认为,网络空间的法治关键在于从法律上界定互联网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建议,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调节功能,通过社会自我监督、自我调节的力量来管理互联网。 另一方面,要让法治走入每个网民的内心。“光盘行动”发起人徐侠客是微博上的红人,“我在网上发了五万五千条微博,没有一条是造假的。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草根,应该更多地自觉引领和引导网络环境”,徐侠客说。 作为一名普通网民代表,北京市民政局主任科员李婧对未来的网络提出了自己的希望:“愿法治成为根植于每个人内心的修养,网络成为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载体。网民不需再反复提倡应该怎么样,而是自然而然依法上网。” 诚如“子曰师说”公众号负责人曹雅欣所说,“依照法治观念行使公民权利,同时,也应该用法治维护他人应得的自由。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Ⅷ 如何加强和改进网络时代的文化管理
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讲好中国故事。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是生产优质产品的能力,其中最根本的是新闻信息和思想文化产品。网络媒体要始终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讲好中国故事,积极传播正能量。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守“七条底线”,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要坚持文明办网,遵守公序良俗,杜绝利用色情、暴力、低俗、负面新闻博取浏览量、点击率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和特点,重构内容生产模式和流程,重视和用好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技术,优化媒体内容制作、存储、分发流程,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有针对性地推出优质感人、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做好舆论引导。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网上舆论往往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网络媒体必须牢记肩负的舆论导向重任,主动依法做好舆论引导。要坚持主动作为,加强议题设置和组织策划,牢牢把握好话语引导的主动权,抢占舆论制高点。要积极团结和培养网络名人,发挥其意见领袖作用。要坚持依法对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新闻跟帖等互动环节进行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当好“把关人”,压缩违法和不良信息生存的空间,保障网民文明、理性、友善交流的权利。要探讨成立网上社会组织,发挥网民主动性;探讨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信用记录,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网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确保运行安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当前,网上组织串联、网下实施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个人信息泄露、二维码扫描陷阱、移动快捷支付诈骗、移动应用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互联网版权纠纷不胜枚举,甚至网站自身也经常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网站主办者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本网站违法有害信息的监管和处理,结合互联网传播特点,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流动。决不让互联网成为攻击的利器、犯罪的温床。要增强技术防护水平,提高自身安全维护能力。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强化队伍素质。网络媒体从管理到经营,从内容生产到技术支撑,选人用人是关键。要重视人才使用。真正把政治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立场坚定的人才选派到最合适、最需要、最核心的岗位,发挥关键作用。要建立完善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强化教育培训。完善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加强人员管理。坚决禁止网站从业人员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搜索结果,或者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对我国的互联网治理是一个重大机遇,为网络媒体的发展提供了前进方向和基本遵循。作为网络媒体,理应坚持依法办网,不断改革创新,为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而共同努力。当前,我国网站总数将近400万个,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络社会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虚拟社会,而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反映和延伸,是现实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管理者、网站主办者和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作为网站主办者,理应主动自觉地做依法办网的践行者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引领者。依法办网是加强依法治网的关键环节。法治的核心是契约,互联网法律法规就是互联网管理者、网站主办者和广大网民之间建立的契约。网站必须自觉按照契约精神依法办网,主动进行自我管理,而不是让政府代替自己去管网;网站必须对自身的内容、渠道、平台负责,引导网民主动依法上网。只要网站主办方坚持依法办网,便可以减轻互联网管理者的压力,实现网民依法上网也自然水到渠成。依法办网是网站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互联网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以往个别网站靠犯规或“打擦边球”来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会自断生路。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网民自觉监督下,网站只有选择自觉依法办网,加强管理、守法经营,才能实现顺利发展。依法办网是维护网民权益的根本保证。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革命,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应用创新,早已融入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改变着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便利和宽广的眼界。但在互联网的广泛、开放、便捷背后,谣言、暴力、低俗等信息屡禁不止,网络诈骗、人肉搜索等损害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象屡有发生。网站必须主动依法办网,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才能切实维护网民权益,使网络信息技术真正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依法办网,就是要在网络建设中坚持党管媒体。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媒体获取信息,媒体格局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的媒体属性越来越强,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网络媒体建设关系着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必须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健全适应网络媒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确保网络新闻宣传的领导权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确保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真正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重视网络媒体组织建设,推动党组织向网络媒体领域延伸,主动帮助网站,尤其是民营网站建立健全党组织,指导开展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党员积极分子,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发挥党组织在网络媒体中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