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行为管理通知
『壹』 哪家的WIFI产品上网行为管理是否已经实现是否符合公安部规定的上网行为管理要求
上网行是在路由中设置的,如果不做这样的设置,路由是不会有自动限制上网行为的。
『贰』 上网行为管理的标准功能
上网行为管理的复标准功能有;
一、审制计网络行为
网络行为包括首段中提到的web网页浏览、内网外联以及其他常见的使用到网络流量的游戏或软件。性价比高的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审计网络行为并制定网络环境中的使用规则,对规则以外的网络行为进行限制以起到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防止内网非法外联的功效。
二、排查外设产品
网咖和网吧这类公共上网服务营利性场所使用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的一大需求就是排查外设产品的功能。常见的U盘及硬盘中常常可能隐藏着未被用户本人发现的病毒会对网咖的设备带来伤害,而配备了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的电脑则可以对所有USB及其他外设进行审计以避免设备本身受到伤害。
三、控制终端操作
在互联网企业中常见一些用于储存服务器镜像或其他重要公司文件的电脑,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口碑佳的原因之一就是它还可以对终端操作进行控制,限制员工对电脑中的文件进行诸如错误创建、错误删除一类的误操作。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的控制终端操作同时也杜绝了企业文件对外泄露的风险性。
『叁』 最近国家出台了一个加强网络管理的规定,好像还有不准泄露信息和发垃圾短信的内容,不这个文件知叫啥名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八、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接到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十一、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肆』 上网行为管理的蓝皮书
蓝皮书综述:作为近年来中国网络安全市场增长最快的产品之一,上网行为管理产品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但作为一种具有多种互联网管控功能的产品,上网行为管理产品需要哪些基本功能、对于不同类型的用户如何应用、如何在组织内部推行上网行为管理,业界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指导。作为上网行为管理概念的提出者,同时也是中国上网行为管理市场的领导厂商深信服深入研究了一百个具有代表意义的网络样本,通过分析其网络应用现状和网络所处环境,以期对上述问题给予解读,旨在为客户提供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与参考建议,帮助客户制定适合组织文化与网络现状的IT管理制度,并采用相关技术手段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
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七条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
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十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第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十六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
第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第二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第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二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伍』 上网行为管理器,哪种支持外部url公告的。价格合适点的
什么叫做“支持外抄部url公告”?没袭理解这个具体是什么功能
上网行为管理的话,可以试试IP-guard
IP-guard的上网行为管理解决方案,适用于企业员工的上网行为管控,支持网页浏览、即时通讯、网络流量管理、应用程序管控、邮件收发、移动设备接入限制等,这其中包括了常见的看视频、下载、玩游戏、炒股等娱乐行为。
IP-guard的网页浏览管控功能拥有现成的网址库,可以自己设置网址黑白名单,还可以根据时间段来设置管控策略。
『陆』 启安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安装后怎么启动服务器
可以下载一份易控王监控软件部署上网行为管理【安装方法】!1:服务管理端,安装部署在服务器或管理者设备。2:被控端,安装部署在员工端电脑。3:打开管理端,设置控制策略,查看监控记录,欢畅使用。【实现功能】:一、屏幕监控可以实时监控员工电脑屏幕实时画面,像观看自己电脑一样,及时了解员工工作动态;1、多屏幕监控:屏幕墙功能可以同时对多台员工电脑屏幕实时监控;2、远程控制:可以对员工电脑进行远程控制,像操作自己电脑一样;3、屏幕录像快照:可对员工电脑的操作进行定时录像拍照,历史屏幕快照可供管理者后期审计查询;二、聊天管控可对员工电脑使用 \ \淘宝旺旺等聊天软件进行有效管控。1、聊天记录查询:可查询员工使用IM软件的聊天,避免员工过度聊天影响工作效率;2、外发文件监控:可记录员工通过 等聊天软件对外发送的文件,管理者可随时下载查看外发文件,防止核心重要文件的外泄;3、 登陆白名单:可设置只允许员工使用指定的 号码,禁止私聊,工作更专注;4、禁止聊天软件:可设置禁止员工使用各类软件。三、上网行为监控可监控记录员工浏览的网站记录,以报表的方式进行汇总管理,可规避员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禁止员工浏览新闻\娱乐\财经\网购等不良上网行为)。1、网址访问记录:可监控记录员工所有浏览的网页;2、网址黑名单:禁止员工访问黑名单中的网站,内置网址库,一键屏蔽不良网站;3、网址白名单:可设置只允许员工打开公司指定的网站,避免员工打开与工作无关的网页;4、内容过滤:可自定义设置关键字对网页内容、主题、论坛、博客、微博的关键词进行过滤,杜绝安全隐患;5、文件上传管控:业内首家支持可禁止员工通过浏览器上传附件,防止通过浏览器上传、外发文件造成泄密。四、软件程序管控1、程序运行记录:记录员工使用各类软件的操作记录,方便统计员工使用软件的频率;2、软件黑名单:可设置禁止员工打开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如禁用聊天软件、游戏软件、视频软件、迅雷BT等下载工具,海量软件库,一键导入;3、软件白名单:可设置只允许员工使用指定的软件,避免员工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4、窗口过滤:可根据窗口标题关键字过滤软件,关键字模糊匹配,一键禁用相关的软件程序,更智能;五、USB存储设备管控1、U盘拷贝记录:记录员工使用U盘拷贝文件的记录;2、拷贝文件备份:通过U盘拷贝的文件可设置自动备份至服务器端;3、禁用U盘:可设置禁止员工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USB存储设备;4、U盘白名单:可设置只允许员工使用指定的授权U盘,其他未授权的U盘无法使用;5、U盘权限控制:可设置员工使用U盘的权限,比如禁止拷贝文件至U盘、禁止读取U盘文件、限制拷贝文件的大小等细粒度权限控制;6、移动WIFI管控:可禁止使用随身WIFI,无线网卡等,防止员工越权上网。六、邮件收发管控1、网页邮件监控:可监控记录员工通过WEB网页收发邮件的内容,包括邮件标题,正文、附件等详细信息;2、客户端邮件监控:可监控记录使用outlook,foxmail等客户端收发邮件的内容,包括邮件标题,正文,附件等详细信息;3、外发文件管控:可设置禁止员工发送附件,防止浏览器上传文件外发泄密;七、流量控制1、流量监控:实时显示每台电脑的带宽,包括上传、下载和总流量;可实时显示各员工电脑使用网络流量情况。2、流量控制:可设置员工分配不同的上传、下载限值流量,方便管理针对网络异常时做出快速响应,使整个网络更加通畅。八、文件备份1、文件外发备份:员工通过聊天软件、浏览器、USB存储设备等外发的文件,自动备份至服务器端;2、文件操作备份:员工新建、编辑的文档,可设置自动备份至服务器端,实现文档集中管理;3、文件删除备份:员工删除的文件,可设置自动备份到服务器端,防止员工恶意删除重要文件;九、打印监控可监控记录员工的打印操作行为,防范打印泄密的同时,还能减少不必要的打印行为,节约打印成本。十、违规报警对员工电脑的违规操作进行报警通知管理员,如违规访问网页、违规使用聊天工具、违规使用带宽流量等。十一、硬件管控可对员工电脑中的外部设备分别设定应用策略,除了可以设置禁止U盘、移动硬盘外,还可以设置禁止随身WIFI,3G无线网卡、蓝牙设备等硬件的使用,防止文件通过硬件设备外泄的隐患。十二、授权管理可授权其它管理人员安装部门经理电脑监控软件管理部门员工电脑,而总经理则可以监控全单位所有员工电脑,真正实现授权管理。十三、员工综合评估:可对员工的某个月的工作效率进行统计,很直观的看出员工使用各个软
『柒』 谁帮忙写一份禁止员工上网的通知
我给你我们公司的吧,哈
各部门:
为了严肃上班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上班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就工作纪律作如下补充规定:
禁止员工在上班时间上网娱乐、游戏、聊天、做与工作毫无关系的事情。
希望各部门遵照执行,严厉杜绝此类现象。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要求,部门工作人员相互监督。
特此通知!
你们公司有多少人,我觉得但凡上了十人的公司,这种通知的约束力就不大了。我们公司还用了套监控软件。叫信安上网行为管理系统。说实话这种软件功能都差不多......
『捌』 上网管理制度
上网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活动。
二、禁止查看和下载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传播的一切信息。对网络传播的各类新闻要注意甄别,未经正式报道的禁止去公共场合谈论。
三、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禁止上网发布与单位相关的一切信息。
四、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实行责任人制度,不得将计算机交由外人使用。
五、工作时间内所有工作人员禁止打游戏、聊天、看录像和听音乐,且前台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禁止上网。
六、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将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领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所有工作人员应加强网络知识的学习,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无法确定安全的操作,慎重进行,以防被病毒、“黑客”入侵或对单位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本制度中“上网”是指访问国际互联网,非内部局域网。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玖』 上网行为管理器的功能简介
o基于抄WEB认证, 授权 o网络接入控制(Access Control)
o支持静态路由/策略路由
o支持链路负载均衡/备援
o支持DHCP/DNS代理/DNS缓存
o控制Source/Dest Session
o控制In/Outbound QoS
o控制P2P,Stream,IM,Skype…
o控制Service Bandwith
o提供NAT/PAT多对多功能
o提供Bridge/Routing/Sniffer Mode
o提供完整Report统计功能
o支持网页过滤(URL DB)
o黑/白名单管理机制
o提供黑名单管制机制
üQuota(可设 日/周/月/季/年)
üSession(持续时间超过定义值)
üRate Bandwith(持续时间超过定义值)
o黑名单提供惩罚模式
üOffline(会通知user)
ü修改来源/目的Session
ü修改上传/下载Bandwith
ü可定义Day & Min惩罚时段
o提供VPN功能
üGRE隧道
üIPsec VPN
üPPTP VPN
『拾』 如何规范员工上网行为
行为规范制度建设的滞后,是员工沉迷网络的重要原因。面对日益泛滥的员工回非工作上网行为,从制度答上制定条例和从执行上进行控制都是必要的。应对员工非工作上网行为的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奖惩标准进行明确的界定,制定管理条例,做到有章可依、有令可处,并加以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规范员工上网行为,从制度上有效地减少员工非工作上网行为。
日本本田公司为了应对员工沉迷网事,制定了明确条文,并事前公开告知,白纸黑字发出明文访问规定,如网上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不可浏览图片、看小说,不可上网私事聊天、玩游戏、网上交易、上BBS等,让员工有心理准备,从而避免进一步激化劳工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