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㈠ 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要交多少年
通常情况下,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交的年限越长,您的工资就越高,而且每次调资时,涨的工资都跟所缴的年限长短有关。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男60岁、女55岁退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以2009年10月1日为界线,2009年10月1日以前满60岁的,不用交缴,就可以直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每月基础养老金115元。2009年10月1日以后满60岁的,距2009年10月1日每少一年,补缴一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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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
㈡ 职工医保交多少年,要怎么计算
1、养老保险最低缴抄费年限是15年,退袭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女20年,男25年。
3、养老保险一般可以中断,是累计交够15年,如果退休时不够交费最低年限,是可以补齐的;医疗保险也可以中断,但是最好不要无故中断,因为在中断期间如果住院治病,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一旦中断了,退休时如果不够交费最低年限,也是可以补齐的。
㈢ 职工医保需连续缴费多少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内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容30周年、女25周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纳10年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分别报销90%、88%、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退休人员在以上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再增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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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㈣ 国家规定职工医保交费年限是多少
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是由各地政府自行规定的。如上海规定的为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不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视作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其在职最后一个月的计入标准计入;其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本办法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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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㈤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只要企业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职工的缴费年限到达当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各个地方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同,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25年或30年,具体的本地累计缴费年限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此外,提醒您,部分地区规定了断缴一定时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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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是多少年
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是由各地政府自行规定的。如上海规定的为职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不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视作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其在职最后一个月的计入标准计入;其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本办法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6)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㈦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多少年才终身享受
目前很多的一抄种说法是社保交15年就可以了,还有一种说法是交25年,那我们到底要交几年才能享受福利呢?
我们常说的社保包含五大项责任,分别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不过今年社保也有了些变化,详细的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2020社保6大变化:“五险”变“四险”?》
社保交15年和25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其中,区别最大的是养老保险,其次是医疗保险,这两份保障有一个共同点,缴费时间越长,对我们越有利!
一、养老保险
大家先来了解一下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规则,如果想要领取养老金,需要同时达成两个条件:
也就是累计缴满15年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只是最基础的门槛,最终大家领取的养老金是根据我们缴多少钱而定的。
也就是,我们缴得越多,以后拿的就越多。
要知道,我们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所组成的。
它们的计算方式如下:
想知道我们每个月缴纳的养老金,老了之后能拿多少
㈧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