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拒收现金
㈠ 拒收现金违法吗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的行为,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1)缴费拒收现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
第二十五条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㈡ 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吗
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2)缴费拒收现金扩展阅读: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㈢ 保险公司拒收现金保费合法吗
这得看什么复情况了,如果是和车险实名制缴费有关。保险公司拒收现金,其实是为你好。为什么这么说?
虽然说拒收人民币,违反了《人民币法》,可你知道吗? 还是有个《反洗钱法》。
根据人行管理规定,客户自己到银行柜面缴存现金,视同转账,所以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让员工陪同你去银行缴存,这样就不算拒收现金了把?
但是这样处理,就造成系统依然认定该缴费是 “转账”,那么根据车险实名缴费的系统设定,个人购买车险,是不能转账的。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即使收了你的钱,也没办法出具保单。
出不了保单,那退款可以吧?保险公司是没办法退现金给你的。如果退到你指定的银行卡,那就直接触发了 可疑交易模型。收取的是现金,资金来源不明,还要转到第三方银行卡上去。。。。?
根据人行规定,金融机构一旦发现可疑交易,应该中止交易。就是说,钱不能退给你。
你不服,你要投诉是不是?告诉你,根据《反洗钱法》第六条,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时受法律保护。。。。。
所以,别觉得自己知道有个 《人民币法》就拽上天了,你看看后面这一系列事,保险公司拒收现金,真的是为客户负责啊。
㈣ 中国人寿续期缴费拒收现金对吗
现在都不收现金了,都是转账,或者直接从银行卡扣款,安全便捷
㈤ 遇到拒收现金的商家该怎么办拒收现金会面临什么处罚
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每一个公民及商家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现金,每一个公民及商家均有义务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倡导货币的使用,现金法定货币的地位不可动摇,我们每个人都不的拒收现金。
㈥ 拒收现金违法吗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三十八条 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 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二)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6)缴费拒收现金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二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三条 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㈦ 为什么拒收现金会违法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各地存在的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发布了〔2018〕10号公告(以下简称“10号公告”),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随后,下发《关于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动。
浙江省非现金支付工具发达,拒收人民币现金情况时有发生,是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公告发布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成立了整治拒收现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浙江省内积极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
8月13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组织46家在杭银行业金融机构签定了现金流通服务承诺书。此次承诺书的签定,是我省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公告精神,进一步提升现金服务的实际行动。对于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优化我省人民币流通环境,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保障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10号公告中规定了1个月的整改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须在整改期内整改到位。整改期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已通过问卷调查、走访暗访和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基本掌握了辖区内拒收现金行为的整体情况和典型场景,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了以政策宣传、批评教育和督促整改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措施。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将根据调查结果和收集到的线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辖区内超市、景区、餐饮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整改期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浙江省内社会公众如发现拒收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也可向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诉、举报。浙江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为0571-12363,现金服务举报电话为:0571-8386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