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缴费
A. 工会经费应该怎么缴纳
1、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回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答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
2、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
(1)省总工会缴费扩展阅读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B. 工会经费个人缴纳比例
一、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内资尾容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二、学徒工会员,一律按每人每月人民币五分交纳会费。
三、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
(2)省总工会缴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C.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
个人应该交会员费的 按千分之五交;工会经费是百分之二由公司交 个人不用交。
D. 工会经费如何缴纳
1、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
2、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建议,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
E. 工会会费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
F. 关于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的通知 是怎么回事
根据【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缴费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交工会经费。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所属单位按原渠道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广东省总工会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总财[2005]198号)规定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足额直接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
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总额难于计算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因此,虽然贵公司人数不多,也未设立工会组织,也应该按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G. 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一、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内收容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
H. 工会经费到底怎么交
1、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
2、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
(8)省总工会缴费扩展阅读: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因此,它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工会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2)无偿性。企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
(3)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